審計署12月31日發布公告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一些地區和部門仍存在違規收費、開展中介服務或轉嫁費用等現象,涉及金額4.37億元。
審計署當天發布第三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告說,前三季度,全國累計新增減稅降費17834億元,其中,新增減稅15109億元,新增社保費降費2725億元,減稅降費政策取得較好效果。“但政策執行中部分措施配套協調不夠,相關機制還不完善,需進一步研究解決。”
公告指出,12個省份的部分單位自立名目違規收費、違規征收應免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應退未退政府性基金等共計1.91億元;8個省份的9家單位違規向企業轉嫁應由財政承擔的費用、要求企業購買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或承擔電子政務平臺服務費等共計4265.7萬元;10個省份的19家單位依托主管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開展中介服務并收取費用共計2.03億元;2個省份的2家商會和協會重復收費或通過開展表彰評比違規收費共計32.5萬元。
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情況是審計監督的一大重點。審計署此前多次指出部分地區和單位違規收費。公告說,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后續整改情況,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